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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美國銀行制度漏洞犯案詐騙 商人涉洗黑錢囚5年半


從事成衣紡織生意的商人於9年前在美國涉及280萬美元詐騙案,再將美元轉入兩個其香港公司的戶口,並於3日內提取640萬港元後潛逃內地。商人潛逃7年後返港被捕,被控兩項洗黑錢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半。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督察黃皓寧在庭外表示歡迎法庭裁決,又指案件涉及國際元素,警方須到海外搜證,調查當中有一定困難,但仍終將被告蔡鳳岐(56歲)定罪。他呼籲市民勿將戶口借出洗黑錢,強調洗黑錢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14年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黃皓寧又透露,被告利用美國加州銀行的制度漏洞犯罪,當地銀行容許客戶在支票尚未清算前取款,被告遂將共280萬元美元的支票存入美國銀行後,立刻取款轉寄到香港戶口,美國銀行及後發現被「彈票」,繼而透過香港分行向香港警方求助。

資料來源: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