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載述了最近在 2021 年完成的香港風險評估所得結果。自上次風險評估在 2018 年完成以來,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情況不斷轉變,在數碼金融科技方面尤甚。2020 年,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亦修訂其建議,規定司法管轄區除了評估洗錢風險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外,還須對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風險作出評估。有見及此,本報告更深入地探討各項不同發展,由新興的金融服務(包括虛擬資產服務),以至層出不窮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手法,以及當局為防止相關罪行所採用的各種規則和技術。本報告亦包括香港首次就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風險進行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