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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兩人涉洗黑錢 涉案金額逾430萬


2022-09-16

香港海關在本月13及14日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拘捕兩名男子,涉案金額約430萬港元,當局相信涉案款項與今年5月破獲的一宗毒品案有關。

海關今年5月偵破一宗涉及毒品和現金總值達8,600萬元的毒品案,當時拘捕5名懷疑涉案男子,檢獲約64萬元現金。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財富調查,於同日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涉嫌洗黑錢罪名拘捕一名63歲男子,經深入調查和分析現金流向後,再鎖定兩名懷疑進行洗黑錢活動的本地男子。

海關發現涉案三人透過個人戶口、投注戶口、電子錢包和找換店等多種方式進行清洗黑錢活動。海關人員在13日和14日採取行動,以洗黑錢罪拘捕兩名本地男子,並搜查藍田一個住宅單位,檢獲兩部手提電話和一批銀行賬戶文件。

涉案3人年齡介乎44至63歲,他們均屬於低收入人士,過去5年總收入都低於20萬港元,其中兩人更持續領取綜援,然而3人由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間,各個戶口出現多次提存紀錄,涉及金額合共約430萬。

其中一名61歲被捕男子的投注戶口曾經有180萬存款,當中只有少於一半金額用作投注,款項存入後不久就被疑犯以現金方式提走。另一名44歲被捕男子的銀行戶口和電子錢包,在過去6年出現約2,800宗,涉及300人的轉賬和現金提款紀錄。海關認為案中3人互相認識,案中63歲男子曾經透過找換店向同案61歲被捕男子匯款。

海關已經凍結被捕人士合共72萬的資產,海關表示仍在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及監禁14年,相關犯罪財產亦會被沒收。

海關周五在記者會上講解案情。資料圖片(香港海關直播截圖)

資料來源:大紀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