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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找換店無按法例提供合規格收據


復活節假期,不少人都會兌換好外幣去旅行,但大家除了留意匯率,還要留意找換店有否按法例提供合規格收據。 

找換店愈開愈多,想做精明消費者,兌錢除了要格價,還要多留意一件事,便是有沒有收據。 

記者又去試一試兌錢有沒有收據,前後試了十間,四間都是發出只有簡單的數字的收據,就這樣看,連兌了哪種貨幣都不知道。 

其實根據《貨幣兌換商條例》,找換店需要向顧客提供一張印有中英文店名、交易日期、匯率和雙方交易的貨幣金額及種類,交易雙方亦要在單據上簽名。 

負責執行條例的警方表示,沒有相關的檢控數字,但就指如果收到投訴,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消委會去年全年收到 63 宗有關找換店的投訴,今年頭兩個月就收到 8 宗。消委會提醒市民,如果發現找換店在交易中違規,有權在三日內取消交易,取回原本的貨幣,所以在兌換貨幣時,要索取合規格的收據,保障自己的權益。

資料來源:有線寬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