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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 為金錢服務經營者而設的預防罪案提示


為金錢服務經營者而設的預防罪案提示防止罪案科(CPB)


簡介

很多金錢服務經營業的前線員工都有遭受到暴力事件的風險。在大部份情況下,公眾可自由出入金錢服務經營處所,員工亦經常需要與不認識的人打交道。此外,金錢服務經營商一般會在店內存放現金及作長時間營業。


主要風險

以下是金錢服務經營業面對的風險:

  • 搶劫和襲擊,包括使用刀、鎅刀、類似手槍物體、易燃液體、以書面或口頭作出的炸彈恐嚇;以及

  • 無理和刁難的顧客。

當發生可能出現暴力的事件時,讓員工明白安全第一是至為重要的。


風險管理

金錢服務經營者可以透過實體和程序管制措施,減低發生搶劫和暴力行為的機會,這些措施包括:

  • 審慎規劃店內的佈局和設計;

  • 使用保安裝置 ─ 一般和個人;

  • 員工的教育和培訓;以及

  • 員工輪班和單獨工作的程序。

最有效的控制措施組合因地點和營商手法而異。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人員可以協助金錢服務經營者制定最有效的措施組合。

下列建議旨在提供處理暴力行為的實用指引,使用者可作出調整以適合個別需要。若涉及建築工程,則應先向消防處和屋宇署尋求意見。


實體管制

實體管制措施包括:

  • 防彈及╱或可抵禦徒手攻擊的屏障包括牆、門、櫃台、保安玻璃及遞錢兜分隔板,以分隔出納員和顧客;

  • 使用設有氣閘或陷阱裝置的單扇門分隔出納員工作區和公眾通道,並確保兩扇門不能同時打開;

  • 在店內外貼上店內現金有限和員工無法開啟夾萬的標示;

  • 確保內部和外部有充足的照明;以及

  • 安裝閉路電視。


程序控制

  • 程序控制包括工作程序、輪班安排和培訓。金錢服務經營商應做到以下幾點:

  • 針對處理搶劫和暴力情況為員工提供培訓;

  • 就風險較高的情況,如開店、關店、處理現金及緊急求助鐘啟動時提供具體的程序;

  • 就單獨工作提供具體的書面程序;以及

  • 考慮員工輪班的安排,即當值員工的數目。


金錢服務經營者設計╱佈局

佈局和櫃枱設計不佳會令店員難以看到顧客,亦難以有效分隔顧客和員工╱現金。金錢服務經營商可考慮採用以下金錢服務經營者設計方式和保安裝置,以加強保安:

  • 防彈及╱或可抵禦徒手攻擊的落地玻璃、設有遞錢兜的櫃位、牆及門,以分隔員工和顧客;

  • 使用設有時間鎖的夾萬存放現金和其他貴重物品;

  • 加高地台,讓員工清楚看到店內的情形;

  • 店內應設有安全的保護區,例如可上鎖的房間;

  • 店內應設有鏡子,讓員工看到在附近或通往店舖通道的人;

  • 店內應設有警鐘,在有人接近店舖時提醒員工;

  • 在當眼處安裝閉路電視,以阻嚇賊人犯案和拍下交易活動的過程;

  • 緊急求助鐘:置於地上及以腳踏啟動、連接至收銀機的錢夾或隱藏於櫃枱下或辦公室內,以便在緊急情況時召喚協助;

  • 在店內外提供足夠的照明,特別是在出入口附近;

  • 保安員可以起阻嚇作用;以及

  • 貼上警告字句,例如「店內裝有閉路電視」,以阻嚇賊人犯案。


防止暴力行為

開店和關店、處理現金、單獨工作等活動的時候遇上搶劫和暴力行為的風險較高,金錢服務經營者應制定安全的工作程序以減低被劫和遭受暴力的風險,例如:


開店和關店

  • 特定的開店和關店程序;

  • 兩人為一組工作,特別是換更時;以及

  • 確保在處理現金時沒有顧客在店內,和所有出入口均已安全和上鎖。


處理現金

  • 確保處理現金的位置遠離出入口;

  • 當現金到達指定金額後從收銀機提走現金;

  • 大量現金存放在視線範圍外的收集箱、夾萬或保險庫;

  • 為櫃枱夾萬配置有時間滯後的鎖;以及

  • 確保員工在存款進銀行時遵循以下指引,例如:

    • 避免於夜間存款;

    • 經常更改存款的時間和路線;

    • 切勿使用明顯是錢袋或印有公司標誌的袋;以及

    • 盡量在有同事陪同的情況下存款。


單獨工作

從防止罪案的角度來看,我們並不建議員工單獨工作,但若單獨工作無可避免,則應制定相關指引,包括:

  • 在一更中的特定時段有專人確定員工是否安全;

  • 在一更完結時進行檢查;以及

  • 在無法聯絡員工或員工沒有於適當時間致電時採取的行動。


員工單獨工作時應遵循以下指引:

  • 向顧客友善地打招呼;

  • 可進行直接的眼神交流,但切勿長期注視他人,因為長時間的眼神接觸,尤其是盯著一群人,會被視為挑戰及不友善的行為;

  • 留意在金錢服務經營處所附近留連的人;

  • 確保緊急電話號碼就在手邊 - 在手機旁邊或儲存在手機內;

  • 切勿在無人看守的情況下打開後門;以及

  • 保持警愓,若在店內看到可疑活動或人物應立即報警。


書面流程不應過份複雜,而應著眼於減低員工的風險。強烈建議讓金錢服務經營者參與制訂減低風險程序的過程,因員工往往對風險有更深入的了解,並有好的方法減低這些風險。


資料來源:香港警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