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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兌換或匯款服務 須領取海關牌照


2012-10-24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無論是以店舖、網上、辦公室、家居或其他形式經營,都必須向海關關長申請牌照,無牌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是違法的,市民可上海關網頁查閱持牌經營者的資料,懷疑有人無牌經營,請即以電郵、郵件或海關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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