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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可疑交易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屬販毒或罪行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或曾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或擬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他╱她必須盡快將其所知悉或感到懷疑的交易內容,向獲授權人員報告。儘管聯合財富情報組不再處理有關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的登記事宜,你仍然需要依法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

如何識別可疑交易?
設立一個能有效地識別可疑金融活動的系統,可防止你和你的機構、企業或行業捲入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及清洗黑錢的罪行。香港海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 (金錢服務經營者適用) (2012年7月)"第7.12段提出「SAFE」方法可幫助你履行法律的規定及培訓員工,請考慮採用。聯合財富情報組在審查以往接獲可疑交易的報告中,發現許多舉報的機構都沒有採取如上述建議的措施,而僅在識別到一項可疑活動的指標後便即時舉報;換言之,他們只採取該套方法的步驟(1),而忽略其餘(2)、(3)和(4)等步驟,導致可疑交易報告的素質未如理想。
   
問1: 何時須就可疑交易作出舉報?
答1: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屬販毒或罪行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或曾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或擬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他/她必須盡快將其所知悉或感到懷疑的交易內容,向獲授權人員 (即聯合財富情報組人員) 報告。
   
問2: 甚麼是「SAFE」方法?
答2: 聯合財富情報組推薦的「SAFE」方法是一個既有效,又有系統的方法,用以識別可疑的金融活動,當中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一) 步驟1 審查帳戶,以識別一項或以上可疑活動的指標
(二) 步驟2 向客戶作出恰當的提問
(三) 步驟3 翻查客戶的已知紀錄,以判斷客戶應否如金融機構所預期一樣會從事該宗看來是可疑交易的活動
(四) 步驟4 評估所有以上資料:交易是否可疑?
   
問3: 在匯款及貨幣兌換交易中,有甚麼可疑交易指標供參考?
答3: 部分常見的紅旗指標列載如下:
(一) 由個人或公司作出不尋常的巨額現金交易,其顯然的業務活動可正常地透過支票及其他金融工具進行;
(二) 在沒有明顯原因的情況下大量增加個人或業務的交易,尤其是當這等交易涉及在短時間內從戶口轉出以及/或轉往與客戶不尋常聯繫的目的地;
(三) 客戶以多項較小額交易兌換或滙寄現金,從而使每項交易不顯眼,但各項交易總額則超出稅項的起徵點;
(四) 客戶試圖以大量低面值鈔票兌換較高面值的鈔票;
(五) 在進行交易時不願意提供一般的資料,或只提供最低限度或明顯虛構的資料;
(六) 客戶看起來是在同一地區就多個不同的業務進行交易;
(七) 大量客戶向同一受益人轉帳款項,但沒有提供充分解釋;
(八) 結構性轉帳 – 轉帳分拆為一連串較小額的轉帳,以避免保存記錄以及客戶證明規定;
(九) 以離岸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涉及款項的結構性流動;
(十) 交易與客戶的日常業務或明顯的手法不符,並且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
(十一) 客戶向通常與毒品的製造、處理或銷售相關的國家;或恐怖分子融資活動的風險為高的國家作出定期及/或未能清楚辨識為真正交易的巨額付款,或從該些國家接收定期及/或巨額付款;
(十二) 同一客戶作出頻密的旅行支票、外地滙票兌換;
(十三) 客戶接收多項轉帳,但每項轉帳均低於滙款國家的報告/證明規定;
(十四) 客戶與避稅天堂之間的轉帳往來,尤其是當沒有明顯的 業務原因解釋這等轉帳,或這等轉帳與客戶的業務或表面的背景並不相符。
   
問4: 怎樣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
答4: 網上舉報 – 聯合財富情報組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網上舉報表格
電郵 –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傳真 – 傳真號碼:(852) 2529 4013
郵遞 – 請寄往香港郵政總局信箱6555號聯合財富情報組收
電話 – (852) 2866 3366 或 (852) 2860 3413 (只限於辦公時間內提供緊急報告之用)
   
問5: 舉報可疑交易內容?
答5: 可疑交易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以下資料:
(一) 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的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或護照號碼、出生日期、地址、電話及銀行帳戶號碼等)或公司的資料;
(二) 可疑的金融活動詳情;
(三) 有關交易可疑的原因 – 當中出現了哪些可疑交易指標?
(四) 客戶被問及有關交易的詳情時所作的解釋(如有的話)。
為確保可疑交易報告內的資料完備,請按這裏下載表格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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